(网经社讯)2024年12月3日,依据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“电诉宝”商家投诉通道(JTK.100EC.CN)“双11期间”(网经社注:双11大促最早于10月8日开启,因此数据采集时间为10月-11月)受理的全国近20家电商平台2200余份商家投诉案例,以及电商大数据库“电数宝”分析的数据,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例行发布《2024年“双11期间”中国电商平台商家投诉数据报告》(报告全文下载:https://www.100ec.cn/zt/s11dstsbg/)。
报告涉及了综合电商、直播电商、B2B、跨境电商、二手电商等领域,并公布了“双11期间”电商平台商家投诉数据及十大典型案例,通过这些投诉案例可窥见当前电商平台商家困境。其中,微信电商(包括微信小店、微信视频号等)在“双11期间”收到数十份商家投诉,以下为微信电商商家投诉数据分析以及典型商家投诉案例。
据“电诉宝”显示,2024年“双11期间”,投诉微信电商的商家投诉问题主要如下:其中过度维护消费者和扣押保证金占比最高,均为33.33%,随意封店占比为16.67%。
“双11期间”,投诉微信电商的商家经营类目主要为服装服饰,占比为33.33%,珠宝配饰占比为16.67%。
据“电诉宝”显示,2024年“双11期间”,投诉微信电商的商家涉及金额为0-5万元占比最多,为83.33%,其次是50-100万,占比为16.67%。
【案例一】“微信视频号”商家称遭遇虚假退货退款 平台判罚导致商家钱货两失
11月6日,微信平台上一服装服饰商家邓先生(cocoherben可可赫尔本中华区店铺)向“电诉宝”投诉称其于2024年11月6日在视频号平台遭遇买家虚假售后单号退货退款,联系官方客服维权失败。邓先生称,10月31日寄出商品,但签收物流是10月30日签收,显然是不符合常理的。
邓先生还称,无独有偶,该买家在店铺购买的另一个订单:3723262702966146560的退货单号也是SF3125745401587,该物流单号是10月28日寄出10月30日收到,商家在核对物流发货以及买家退货的重量,发现买家收到发货商品的重量为:2.63kg,但买家退货物流的重量为:1.44kg,可以得出买家寄回只有一件衣服。而目前平台判罚导致商家钱货两失。
【案例二】“微信小店”被指动不动就封禁资金 商家走投无路
11月16日,微信小店上一服装服饰商家王先生(晓锋店铺1)向“电诉宝”投诉称其于2024/09/18号被微信小店恶意处罚、冻结资金。王先生称,微信小店霸王条款,冻结资金,还只能申诉一次,申诉失败后再也无法申诉,就只能等待他自动解除资金了。王先生表示自己做生意的钱都是找亲戚朋友借的,现在马上要过年了,一分钱也拿不到。如果王先生是真的触犯规定,清退就行,但微信小店动不动就封禁资金,真的是让人走投无路。
【案例三】商家称被“微信视频号”判定违规 一百多万的货款冻结六个月
11月28日,微信平台上一珠宝配饰商家周先生(和美玉业6666)向“电诉宝”投诉称其于2024年11月22日被平台判定违规。根据违规提及的发布违禁信息实施细则,均未提到处罚冻结提现货款。周先生称自己所有产品通过视频号官方基地质检发货合规商家,一个月交给官方质检费用都十几万,对此处罚存在异议,申请撤销冻结可提现支付资金6个月的处罚。
周先生认为,微信平台存在滥用规则判定商家货款,处罚过于严重,一百多万的货款冻结六个月。周先生面临资金压力,无法生存。周先生表示,他们的商品能不能售卖也都是和微信官方质检基地沟通过,可以上链接才发布售卖的,所有的商品也都是通过质检基地质检发货的。
【案例四】退回一件衣服却申请四件退款?商家投诉“微信小店”不作为
11月29日,微信平台上一服装服饰商家魏先生(裕帛原创精品童装)向“电诉宝”投诉称,客户退回衣服一件,却申请了四件的退款,魏先生提交证据后,仍然被平台予以支持退款。客尸电话不接,加了微信信息不回复,魏先认为这属于恶意退款行为,因此投诉微信小店平台的不作为。魏先生称现在各个平台都在严查仅退款和恶意退款,这种退一件、申请四件的退款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。
从网经社企业库(COP.100EC.CN)了解,微信视频号隶属于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,该公司成立于1998年11月11日,法定代表人为马化腾,公司位于广东省深圳市。微信视频号不同于订阅号、服务号,它是一个全新的内容记录与创作平台,也是一个了解他人、了解世界的窗口。
据“网经社企业风险评级系统(CREDIT.100EC.CN)”显示,微信视频号隶属的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风险评级为R1+,公司目前所处低风险。
据“电诉宝”显示,“双11期间”收到19家电商平台的商家投诉,其中拼多多收到的投诉数量最多,占比为38.38%,其余依次为:抖音电商(32.86%)、淘宝(21.45%)、京东(0.97%)、天猫(0.97%)、1688(0.74%)、快手电商(0.46%)、全球速卖通(0.41%)、微信(0.28%)、闲鱼(0.28%)、美团(0.18%)、苏宁易购(0.18%)、得物(0.14%)、视频号(0.14%)、饿了么(0.14%)、中免日上(0.05%)、亚马逊(0.05%)、小红书(0.05%)、微信小程序(0.05%)、其他(2.25%)。
除微信电商外,十大典型投诉案例还涉及闲鱼、1688、饿了么、抖音、快手、天猫、拼多多、小红书、淘宝。涉及问题包括:任意仅退款、过度维护消费者、冻结店铺资金、退款问题、随意封店等。
网经社在消费维权、立法等方面也取得不少成果,并得到有关部委、消协的肯定。如2020年网经社出席国家市监督总局在京召开的“互联网企业创建无传销网络平台座谈会”,发布国内首份《中国社交电商合规研究报告》;2017年承接浙江省工商局、浙江省消保委委托的“跨境网购消费者权益保护课题”;2016年承担承接国家工商总局和浙江省工商局“全国网络交易平台合规审查”调研课题项目;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、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导,与《中国消费者报》举办的“促进电商发展指导网络消费”座谈会上,发布《2016年中国消费者网络消费洞察报告与网购指南》。
2013年,网经社受邀出席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等举办的《支付业消费权益保护研讨会》,并做主题报告;发起“2010中国网络传销不完全调查”,并发布中国首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《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》,推动国家工商总局、公安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、中国人民银行、中国银监会等六部门联合行动。
据悉,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“电诉宝”(315.100EC.CN)运行13年来,与全国近千家网络消费平台建立对接,全面覆盖拼多多、抖音、京东、淘宝、天猫、小红书、苏宁易购、唯品会、红布林、途虎养车、蘑菇街、网易严选、叮咚买菜、孩子王、小米商城、中免日上、速卖通、洋码头、飞猪、去哪儿、美团、BOSS直聘等平台。影响1亿+网络消费用户,新系统实现一键投诉、24h在线、自助维权、同步直达、实时处理、进度查询、评价体系、法律求助、大数据分析等诸多功能。